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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髓性肌萎缩 编辑
脊髓性肌萎缩(SMA)是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其病理改变为脊髓前角细胞变性;临床表现为进行性、对称性、肢体近端为主的弛缓性麻痹和肌萎缩;智力发育正常,不伴感觉障碍;人群发病率1/6000~1/10000。本病基因定位:5q11~5q13。1995年Lefebve分离出两个SMA候选基因,即运动神经元存活基因(SMN)和神经元凋亡抑制蛋白基因(NAIP)。二者均位于5q13。98% SMA患儿存在SMN端粒侧外显子7的纯合性缺失。
本病根据临床表现及发病时间可分为三型:
SMAⅠ型(严重婴儿型):生后6个月内发病;严重者出生时已有明显症状, 四肢无力,喂养困难,呼吸困难;始终无独坐能力,预后差,2岁前死亡。
SMAⅡ型(迟发婴儿型):生后6~18个月发病;婴儿期吸吮、吞咽功能正常,无呼吸困难;可独坐,始终不能独立行走;可生存至10~20岁,多死于呼吸肌麻痹。
SMAⅢ型(少年型):生后18个月发病;婴儿期正常,5~15岁出现缓慢加重的全身性肌无力,肢体近端重;在一定时期内有独立行走能力,可生存至中年,30岁后失去独站能力,多死于呼吸肌麻痹或全身衰竭。
本病的诊断标准包括以下几点:
(1) 对称性进行性近端肢体和躯干肌无力、肌萎缩、智力感觉正常;
(2) 家族史符合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方式;
(3 )血CPK正常;
(4) 肌电图提示神经源性受损;
(5) 肌活检符合前角细胞病变。
具备以上1~4或1,3~5均可诊断本病。
SMA尚无特效治疗措施,进行产前基因诊断可以避免携带致病基因的胎儿出生。产前基因诊断的前提是家族中先证者和携带者的诊断必须明确。产前基因诊断的取材可以来自孕早期绒毛、妊娠中期羊水细胞或胎儿脐血。将胎儿的DNA提取后做基因连锁分析(PCR-SSCP或PCR-RFLP)。根据诊断的时期不同,产前诊断分为以下3种:
(1) 孕早期:最佳时间妊娠7~9周,采用绒毛取样检测(CVS),从绒毛中提取的DNA量多且纯度好,容易得到满意结果。但CVS操作需轻柔熟练,否则易致流产或胎儿畸形。
(2) 孕中期:胎儿脐血,妊娠18~24周抽取,难度较大,危险性高。羊水细胞最佳抽取时间为妊娠16~20周,比较安全。
(3) 植入前诊断。结合体外受精技术和胚胎单细胞穿刺技术,在胚胎发育到8~10个细胞时应用显微操作,对单个细胞进行遗传学或DNA分析。若胎儿有SMA基因外显子7纯合缺失,父母正常,则预测胎儿患病,应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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