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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手综合征 编辑
肩手综合征(RSD)是指患者患手突然水肿疼痛及肩关节疼痛,并使手功能受限。因疼痛较重并发孪缩,成为康复的阻碍因子,引起肩手综合征的疾病:中风,心梗,颈椎病,上肢外伤,截瘫,肺疾病,肩关节疾病,还有原因不明者。它可以是原发的,但也可由不同因素促发,如轻微的周围神经损伤及中枢神经障碍,急性中风和脊髓损伤,内分泌疾病和心肌梗塞都可引起RSD。RSD是引起残疾的主要原因,它通常影响一个肢体,但也可影响多个肢体或身体的任何部分,仅有1/5的患者能够完全恢复以前的活动。
临床表现包括肩和手两部分。其病程分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
为3~6个月。患者在上肢受伤或疾病之后,肩发生烧灼性不适感,继之手和手指出现肿胀、疼痛。有时,仅有手的症状而肩并无改变。上肢多呈下垂位,随病情发展肩运动范围渐减小、屈指受限疼痛、手及手指被动运动疼痛。手和腕骨骨质疏松。
2.第二阶段
持续时间3~6个月。肩关节无痛性固定,手和手指肿胀减轻,指痛加剧,手指运动进一步受限。手和手指皮肤变光滑,显示神经营养不良。掌筋膜可挛缩增厚,很像Dupuytren's挛缩。本病的特点是沿神经分布和损伤区域的剧烈压痛。患者手肿胀、感觉障碍、上肢烧灼感、僵硬、出汗、寒凉或发热。
3.第三阶段
为病程一年以后。患者上肢功能丧失,肩、手强硬畸形。皮肤萎缩挛薄。肩、手无疼痛。手畸形的出现取决于手内在肌的改变、手屈伸肌的改变。
根据临床表现的不同时期进行详细的体格检查。
根据临床表现及其特征性的进展表现即可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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