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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毒性 编辑
化学物对生物体长期低剂量作用后所产生的毒性
慢性毒性是指化学物对生物体长期低剂量作用后所产生的毒性,染毒期限1-2年。 慢性毒性的测定致畸性、致突变、致癌性。
chronic toxicity
长期接触毒物或染毒对机体所致功能或结构形态的损害。
慢性毒性是衡量蓄积毒性的重要指标,也是制订卫生标准的重要资料。
常涉及毒作用剂量,作用性质、靶器官、病损程度(可逆性或不逆性性病变)及无害作用剂量等。
是预测人类在生活环境和生产环境中过量接触有害物质可能引起慢性危害的主要依据。
根据慢性毒性试验所得的最大无作用剂量进行评价,原则是:(1)最大无作用剂量≤人的可能摄人量的50倍,表示毒性较强,应放弃将该受试物应用于食品。(2)人的可能摄人量的50倍<最大无作用剂量<人的可能摄入量的100倍时,经过安全性评价后。方可决定该受试物是否可用于食品。(3)最大无作用剂量≥人的可能摄人量的100倍时,可考虑允许应用于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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