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氨肌醇维B12口服溶液 编辑

赖氨肌醇维B12口服溶液

赖氨肌醇维B12口服溶液,适应症为用于赖氨酸缺乏引起的食欲不振生长发育不良等。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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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赖氨肌醇维B12口服溶液

药品类型:OTC乙类

用途分类:肠内营养药

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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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5毫升内含盐酸赖氨酸300毫克,维生素B12 15微克,肌醇50毫克,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枸橼酸、桔子香精、纯化水。

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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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为棕色液体,味香甜。

作用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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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为维生素非处方药药品。

适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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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赖氨酸缺乏引起的食欲不振及生长发育不良等。

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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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毫升:10毫升

用法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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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婴儿,一次2.5毫升;儿童,一次5毫升;一日2~3次。也可用开水或牛奶稀释后服用。

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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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推荐剂量服用,少有不良反应。

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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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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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推荐剂量服用,如需增加剂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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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抗惊厥药如苯巴比妥、苯妥英、扑米酮等可减少维生素B12的吸收。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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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所含赖氨酸是维持机体氮平衡的必需氨基酸之一。具有促进人体生长发育的作用;肌醇能促进肝中脂肪代谢;维生素B12是体内合成DNA的重要辅酶。三药合用具有一定协同作用

贮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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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光,密闭保存。

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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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包装,100/毫升/支;钠钙玻璃管制口服液体瓶包装,10毫升×10支/盒;10毫升×6支/盒。

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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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定24个月。

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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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药品地标升国标国家药品标准第五册WS-10001-(HD-0482)-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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