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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丹草颗粒 编辑
灵丹草颗粒
药品名称:灵丹草颗粒
药品类型:OTC甲类
用途分类:五官科
本品为棕色至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而苦涩。
每袋装3克
尚不明确。
糖尿病患者禁服。
1.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 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5. 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置干燥处。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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