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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司匹林咀嚼片 编辑
阿司匹林。化学名称为:2-(乙酰氧基)苯甲酸。
本品为白色片,遇湿气易变质。
该药品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0.5克
口服。咀嚼后咽下。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2. 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
1. 该药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 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 服用该药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 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
6. 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7.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 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易于通过胎盘。动物试验在妊娠头3个月应用本品可致畸胎,如脊椎裂,头颅裂,面部裂,腿部畸形,以及中枢神经系统,内脏和骨骼的发育不全。在人类也有报道应用本品后发生胎儿缺陷者。阿司匹林可在乳汁中排泄,哺乳期妇女口服650mg,5~8小时后乳汁中药物浓度可达173~483μg/ml,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年患者由于肾功能下降服用本品易出现毒性反应,老年患者慎用。
1. 该药品不宜与抗凝血药(如双香豆素、肝素)及溶栓药(链激酶)同用。
2. 抗酸药如碳酸氢钠等可增加该药品自尿中的排泄,使血药浓度下降,不宜同用。
3. 该药品与糖皮质激素(如地塞米松等)同用,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
4. 该药品可加强口服降糖药及甲氨蝶呤的作用,不应同用。
5.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该药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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